2014年,靖远县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860万元。为切实落实这项强农惠农政策,保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根据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暨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靖远县于5月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积极谋划,超前部署。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后,靖远县立即组织24名干部上门入户开展购机情况摸底和申请补贴农户核实工作,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并通过印发《给全县农民的一封信》广泛宣传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新政策,鼓励农民购置和使用新农机。同时,靖远县实行《销售企业承诺制度》、《补前逐人逐台核查制度》、《补中多层面公示制度》、《补后满意度回访制度》等7项制度,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准确、高效开展。
二、明确范围,科学调控。今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9个小类118个品目,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鸡笼鸡架、淀粉加工成套机组、螺旋榨油机和牛奶分离机等5个品目农机具属于我省自选品目。其中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仅使用省级资金予以补贴。在补贴品目范围内,靖远县结合县域农业布局和发展要求,把粮食主产区、设施农业、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饲草转化等方面作为补贴重点,适当给予倾斜。
三、严格程序,及时兑付。靖远县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兑付方式,严格按照“申请、公示、购机、核实、资金兑付”的流程,坚持至少每月兑付一次,全面开展农机补贴工作。
同时,靖远县开辟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作为补贴信息公开的发布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