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县区一号文件支持农机合作社发展政策一瞥

作者:张掖市农机局 作者:岳婷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7月31日

  今年来,张掖市各县区农机局积极争取政府扶持政策,“一号”文件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甘州区:对新培育的经营规范、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年作业面积达2万亩以上、机库棚设施齐全、符合甘州区农机合作社建设标准的农机合作社,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
  
  临泽县: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当年购置的单台10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在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机具价格10%的标准给予累加补贴。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购买的自走式青饲料收获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蔬菜移栽机、全日粮混合机等重点产业薄弱环节机械,在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按机具10%的标准给予累加补贴,并给予基准利率贷款资金支持。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饲草加工企业、合作社创办“青贮银行”,年加工销售秸秆2000吨以上,每吨给予10元的加工补助。
  
  高台县:对当年购置大型杂交玉米去雄机械、杂交玉米果穗收获机械,推广使用机械去雄和收获技术的企业或合作组织,每台给予50%购置费的资金补贴;对当年购置大中型自走式或喷雾式制种玉米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并且制种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90%以上的企业或合作组织,每台给予50%购置费的资金补贴;对运行规范、经营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经验收达到县级以上标准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3-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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