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125家

作者:酒泉市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4日

  今年,酒泉市农机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2015-2020年)》,通过“四个倾斜”,强化政策扶持,增强设施装备实力,经过部门主导、科学规划、多元参与,使农机合作社建设呈现出数量持续增长、实力大幅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经营效益明显提升的良好态势,形成了农机大户合作型、农村能人带动型、基层农机服务机构领办型、工商企业举办型等多种农机合作社创建模式,力争到2020年,完成空白农业乡镇“一乡一农机合作社”建设,基本实现全市农业乡镇农机合作社全覆盖。
  
  一是倾斜国家农机购置资金补贴。坚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向大中型动力机械、复式作业机械倾斜,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鼓励、支持、引导农民群众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集中资源优势推进农业机械高效利用,优先支持农机合作社购置农业机械在数量上不设限制,应补尽补。二是倾斜省级财政资金累加补贴。在2015年全市首批1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省级财政资金累加补贴160.04万元的基础上,2016年确定了2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型农业机械省级财政资金累加补贴。推荐酒泉市华夏农机专业合作社列入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示范创建项目获得2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8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经推荐被省上确定为省级示范合作社,享受政策扶持。三是倾斜市级补助合作社发展资金。遴选确定酒泉市志阳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补助,重点用于合作社办公用房、停机棚停机库等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市、县两级农机部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等方面尽量为合作社提供优惠和便利,提供农机化技术、政策、市场等信息服务,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向规范化建设、服务功能拓展、现代农业服务三个层面发展。四是倾斜财政支农政策项目。坚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等财政支农政策项目优先在农机合作社安排,引导农机合作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形成了“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多种服务形式,满足了广大农户的生产需要和个性化需求,保证农机合作社拥有持续发展的活力。
  
  截止目前,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累计达到125家,覆盖全市57个乡镇,比2015年同期增加49家;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户达到2040户,比2015年同期增加824户;从业人员达到1639人,比2015年同期增加456人。农机合作社拥有农机具13953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31台,配套农机具3881台(套),小麦联合收割机354台,玉米联合收获机146台,其它8515台),资产总额达到38865万元,农业机械原值达23036万元,经营场地面积达到180470平方米,农机具库棚面积达到89107平方米,维修间面积达到23842平方米。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经营土地面积达到28.98万亩,入社土地面积达到8.13万亩,承包土地面积达到5.12万亩。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达到241.05万亩,跨区作业面积达到41.35万亩,订单作业面积达到146.16万亩。合作社年度总收入达到9379.1万元,年盈余总额2816.2万元,农机化服务收入达到545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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