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监督检查37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作者:酒泉市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7日

  从8月11日起,酒泉市农机局抽调12人分3个督查组,深入县、乡、村和农机补贴产品经销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为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酒泉市农机局制定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分专项督查、延伸绩效管理督查、举报投诉调查处理三个阶段,重点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组织领导情况、县级实施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县级信息公开情况、实施和结算进度情况、经销商监管情况、政策实施保障情况、举报投诉查处情况等8个方面37项工作进行检查。

  方案要求,在具体检查中将对每个县督查40%的乡镇,对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通过查阅文件、档案,调取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系统资料随机抽查和座谈汇报、走访入户等形式进行检查。对补贴额2000元以上的机具核实比例是否达到100%,其他机具是否达到60%以上进行核查;对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通过全部进行现场实地检查,重点通过现场查看实物、了解实情,检查登记台账等形式进行检查;对购机户通过从县(市、区)农机部门的入户核实登记册中抽取入户核实对象,每个县(市、区)确定入户核实对象不少于三个乡(镇)、五户购机农民,入户核实要“见人、见机、见票、见卡”,通过现场查看、问答的形式进行检查;对三个机采棉实施县、市购置的棉花播种机、植保机械逐台全部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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